各旗县市(区)总工会: 近年来,各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围绕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社会影响逐步扩大。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探索工会帮扶工作社会化发展规律,指导和加快全盟工会帮扶中心发展建设,全面提升工会组织履行服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锡盟工会决定对旗县市帮扶中心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促进帮扶中心规范运作,盟工会对没有经过验收的旗县市帮扶中心进行统一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1、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面向职工,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帮助和法律、政策服务。 2、领导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帮扶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员、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 4、帮扶中心内部各项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发放的帮扶资金和实行的申请、审批、领取程序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为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其切实成为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窗口”,发挥好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帮扶中心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旗县级工会要成立由工会主要领导人任组长,保障、法律、保护、女工、财务等相关人员的工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帮扶中心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帮扶中心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建设,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叫响和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认真履行职工合法权益第一帮扶人的职责。 2、注重协调配合,逐步形成帮扶网络帮扶中心要注重与基层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对职工要求的救助,基层单位能解决的、应督促基层解决;基层单位解决不了的,由工会帮扶中心协调有关方面解决。要畅通与政府劳动、民政、经贸委、司法、信访等部门协调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渠道,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和信息方面的支持。对于职工反映的,需要移交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及时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并督促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3、完善资金筹集管理制度,实现帮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开展帮扶工作的物质保证。要以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为契机,积极争取同级政府财政配套资金。在当前工会经费收缴逐步好转的情况下,要调整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逐步加大帮扶资金在工会经费中的支出比例,增强服务职工的物质能力。要采取各种方式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活动,形成政府定期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要按照区总关于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帮扶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使用情况,要接受政府审计和工会经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建立并严格社会捐助的资金和物资登记、统计以及发放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做好自查工作,尤其没有经过验收的旗县市帮扶中心,要做好接收验收的准备工作,盟工会将于6月中旬下派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